校属各单位:
一、活动主题
弘扬人梯精神,推进三全育人。
二、表彰项目
(一)“十佳教师”,12名。
(二)“十佳辅导员”,12名。
(三)“优秀教研室主任”,12名。
(四)“师德楷模”,10名。
三、评选方式
(一)“十佳教师”参照《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十佳教师”评选办法》开展评选,其中“优秀教师”已在2019年初已评选出,“十佳教师”在已获评的2018年度“优秀教师”中评选。
(二)“十佳辅导员”参照《关于开展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开展评选。
(三)“优秀教研室主任”参照《《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办法》》开展评选。
(四)“师德楷模”参照《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楷模”评选办法》开展评选。
(五)表彰人员不重叠。
(六)评选流程:
1.9月2日-4日,教师个人向部门申请,上交申报表;
2.9月5日,各党总支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商议各项表彰推荐人选,向组织部(人事处)上交审批的教师申报表。
3.9月6日,校党委会议决定拟表彰人员名单。
4.9月7日—9日,将拟表彰人员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5.9月10日,依据公示情况,发布《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9年教师节表彰的决定》文件。
附件1:《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十佳教师”评选办法》;
附件2:《关于开展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办法;
附件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楷模”评选办法(试行)。
中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