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考试工作,根据《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咸职院文[2018]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考试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工作原则
遵循科学、公平、公正、规范原则。
二、考试方法及内容
考前进行资格复审,考试分为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两个程序,分别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占总成绩的30%,现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程序
(一)资格复审
2018年7月30日(周一),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或博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蓝底一寸相片3张到学校行政楼503室报到,学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对考生年龄、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完后领取准考证。如有重要信息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考,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专业水平测试
1、笔试
时间:7月31日 (周二) 上午9:00——11:00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教1-201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8:45分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后视为弃考,取消笔试资格。
2、试讲
时间:8月1日(周三)上午 8:00——12:30 下午 13:30——18:00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教1-101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7:15在行政楼506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试讲资格。监考员核实身份后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于8:00分别进入准备室进行试讲备课45分钟,然后再进入试讲室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采取讲一堂课的形式,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考场有7名专家评委,其中设主考官1名,主考官与专家评委在学校专家库中抽签产生。考生试讲完毕后可听取自己试讲得分,听取完自己得分后,方得离开考场。
(三)面试
时间:2018年8月 5日(周日)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9
根据岗位的水平测试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有博士参考和仅招博士的岗位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比例)。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专业水平试讲工作完成后(约8月2日下午)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网页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发布公告。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场有7名面试评委。
如有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放弃面试,需提供书面放弃说明,按照该岗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考生于8月5日7:15前到达考点,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按百分制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中如因考生临时放弃等原因,导致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引人数不足3:1比例的,本岗位其他考生可以参加面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并报市人社局确定是否录用。
四、本方案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5-8217035。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