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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硕引博有关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15日 点击: 打印本页

经咸宁市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批准,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硕引博考核测试采用“专业水平试讲+职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将资格复审、考核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时间:2019426日上午8:00-12: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截图以及1寸蓝底登记照3张,应届生携带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06会议室,接受学校对考生年龄、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的核查。有重要信息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考,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核测试

对考生的考核测试分为心理测试、专业水平试讲、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四个程序,分别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分,但作为人才引进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他三项程序计分,专业水平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职业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1.心理测试

时间:2019426日(周五)下午三点

测试地点:会计学院,会计中心

请所有考生在2019426日下午三点前到达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集中地点:教1-101教室。

2.专业水平试讲

时间:2019427日(周六)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楼

427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7:15到文A105教室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试讲资格。监考员核实身份后进行抽签,然后按照抽签顺序于8:00分别进入准备室进行试讲备课45分钟,最后再分别进入教室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采取讲一堂课的形式,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试讲成绩。每个试讲考场分别有7名专家评委,其中设主考官1名。考生试讲完毕后,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专业水平试讲结束后,按专业水平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引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职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环节人员。参加后两项测试人员名单将在专业水平试讲工作完成后(约在56日后),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行政楼一楼大厅发布。

如有入围后两项测试环节的考生放弃测试,按照该岗位专业水平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职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中如因考生临时放弃等原因,导致某岗位实际参加后两项测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引人数不足3:1比例的,本岗位其他考生可以参加测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后确定是否录用。

3. 职业能力测试

时间:2019511日 (周六) 上午90011:00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楼

职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按照事业单位招考教育类进行命题,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845分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职业能力测试资格。

4.结构化面试

时间:2019512日(周日)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楼

结构化面试考场中有7名面试评委。

面试考生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5.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业试讲成绩×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经学校党委研究,根据岗位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引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515日,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行政楼大厅公示入围名单。

三、考察

时间:520日—67

1.发布考察预告

520日前,学校考察组在联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等场所发布考察预告或通知。并通知考生准备个人自传,对自己的学习、工作、专业和成长情况进行陈述说明。

2.进行现场考察

520日至67日,考察组根据考生个人自传提供的情况,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还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根据需要也可以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期间,考察对象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国外、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体检

在考察环节完成后,学校组织通过了考察环节的体检考察对象在咸宁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五、公示和录用

拟引进人选信息在咸宁组工网(www.xnzg.gov.cn)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硕引博工作程序以此公告为准。此前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本公告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5-8217035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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