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工同酬”人员聘用管理的实施方法(试行)》(咸职人[2017]6号)和2019年6月19日校党委会议精神,为了解决学校历史遗留问题和咸宁财税会计学校班主任队伍不足的问题,调动“同工同酬”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得的原则,我校决定在同工同酬人员中遴选一批同志到中专部从事班主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中专部班主任,按不高于1:3的比例从报名人员中确定招聘岗位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学校“同工同酬”人员。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三)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独立辅导和管理学生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
(五)年龄要求: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3日-14日。
2、报名地点:人事处503办公室。
3、相关人员认真填写《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同工同酬”人员竞聘上岗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信用报告到组织部(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年龄、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人员和个人信用不良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竞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出题,所有报考考生都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政治理论知识、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班主任工作能力、随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
考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9:00-11:00。
考试地点:行政楼506会议室。
2.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每位考生10分钟。七名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求五个有效成绩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15:00-18:00。
报到候考:所有考生在14:45到候考室行政楼506会议室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地点:行政楼409会议室。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取前3名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考察考生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岗位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凡出现以下情况的人员,将一票否决:
1.近三年考核有不合格者;
2.出现教学或学生管理重大安全事故者;
3.违反“红七条”情形之一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个人信用不良者;
6.咸宁财税会计学校认定为不符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通过考察后将考察结果报学校党委会讨论,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学校人事部门鉴证,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的人员,聘期六年(含试用期),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2、试用不合格和本轮没有竞聘上的人员待遇维持原来的不变,在完成所管理班级辅导员工作后,由学工处分配到宿管中心担任宿舍管理辅导员。
(二)工资待遇
1、岗位工资、基础绩效参照咸宁市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若职级晋升,工资随相关政策变化而调整;
2、以上岗位人员纳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按其劳动业绩享受当年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3、学校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4、试用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其待遇下调,具体按咸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
本办法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5-8217035
附件: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同工同酬”人员竞聘上岗申请表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4日